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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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樣本)

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樣本)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你們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在本處申請結婚登記,因欠缺下列□中劃√的要件,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不予辦理結婚登記。

□ 非雙方自願;

□ 男不滿22週歲/女不滿20週歲;

□ 雙方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 男/女方已有配偶;

□ 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 本婚姻登記機關不具有管轄權;

□ 缺男/女方户口簿;

□ 缺男/女方身份證;

□缺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___張;

□男/女方身份證不在有效期內;

□ 男/女常住户口遷出後未重新落户;

□ 男/女方身份證與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不一致;

□ 其他(註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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