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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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的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盜竊罪的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子問題開始}申請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的法律意見書

申請人:張xx律師 

工作單位:上海xx律師事務所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xxx號xx座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盜竊罪一案,於2018年7月23日由貴局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於上海市嘉定區看守所。上海xx律師事務所受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配偶沈某某的委託,指派張xx律師擔任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辯護人。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第66條、第95條之規定,特為其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申請,請予批准。 

變更強制措施具體理由如下: 

{子問題開始}一、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之行為應當認定為侵佔行為,而不是認定為盜竊罪。

事發經過:2018年7月18日晚十點多張某某下班回家,其老公沈某某來其工作的單位零食多來接她。二人一起坐地鐵到13號線豐莊站回家,出地鐵有點餓,就到地鐵口的楊國福麻辣燙吃麻辣燙。張某某在麻辣燙店內的調味台上看到了一部與自己手機很相仿的蘋果6S,以為是他人遺忘在調料台上的,就裝進了自己的包了,而後結賬回家隨後發生此事。根據案發後張某某配偶沈某某從被害人處取得的刑事諒解書及張某某自身的供述,被害人當日店內生意比較忙,在幹活的時候順手將手機放在了調味台上,就遺忘了該手機。張某某看到該部手機以為是他人遺忘在店內的,就直接將其放在了包裏,該部手機當時的客觀狀態應當屬於遺忘物。

根據刑法第270條之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國刑法理論將盜竊罪定義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的祕密竊取是指針對竊取對象的所有者而言該行為是不為其所知的,不表示任何人都不知道。盜竊罪的成立,必須是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人佔有。侵佔罪是指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行為。侵佔罪包括兩種情形,一是委託物侵佔,二是脱離佔有物侵佔。

本起案件中,被害人當天生意比較忙,隨手將手機放在了調味台上就忘記了此事,手機是財產受害人有意識的放在調味台上的,但是因為當天生意比較忙忘記了該件事情,其暫時失去了對該部手機的控制,且調味台屬於一個人流量比較密集的公共場所,其不能保證手機是否會被別人拿取。在張某某以為是別人的遺忘在店鋪內的手機,就將該手機放在了自己的包裏,回到家後就將手機關機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行為應當屬於侵佔行為,而不應認定為盜竊罪。且事後在刑事諒解書中被害人也明確表示在一開始的上班期間確實不知道手機放在了哪裏,而後在下班收拾後才發現自己的手機不見了,其確實忘記了手機的放在了何處,在調取店內監控時才發現原來是自己將手機遺忘在了調味台上,在調味台這一公眾場所中,任何人拿這部手機都是存在可能性的。被害人已經對張某某的行為進行了諒解,並表示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之行為應當認定為侵佔罪,侵佔罪屬於親告罪,屬於不告不理的罪名,且被害人已經對其取得了諒解,其明確表示不追究其刑事責任,按照刑事訴訟法第15條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不追究張某某的刑事責任,撤銷案件。

二、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有較好的悔改表現。犯罪嫌疑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該起事件的基本事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三、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家屬已經代張某某向被害人賠禮道歉,並且已經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書。該諒解書已經由張某某的家屬交由辦案機關的具體承辦人,證明了被害人已經諒解了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對其所造成的傷害,並表示不追究張某某的刑事責任

四、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經認識到了自己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在被刑事拘留羈押的這段時間內,其深刻反省着自己的過激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和對自身家庭以及工作生活所造成的影響。

此致 

上海市嘉定區公安局

申請人:張xx

日期: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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