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怎樣寫才能最好維護出借人利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借條怎樣寫才能最好維護出借人利益?

借條怎樣寫才能最好維護出借人利益?

最高院2018年1月16日公佈的《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作了限定,即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必須有共同的意思表示,簡單説就是要夫妻都簽字確認或者一方事後追認。另外,如果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的,必須以日常生活所必須為衡量尺度,在這個尺度以內的,即便沒有共同的意思表示,法院也會支持債權人的主張,但是,超出了這個尺度的,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否則不能認定是共同債務。

從民間借貸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後發生民間借貸關係的,如何寫好借條就顯得十分重要了,那麼怎樣寫借條才能更好維護出借人利益呢?可以參考如下版本:

借 條

為 (此處填寫借款目的),現收到 張三 (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 )以現金出借的 元(人民幣 元整),借期 個月,月利率2%(百分之貳), 年 月 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承擔張三通過訴訟等方式追討借款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保函費、保全費等其他費用。若因本借款發生爭議,由張三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借款人確認以 (此處填寫借款人詳細地址) 作為相關通知及訴訟等材料送達地址;若發生地址變更,應向出借人書面提供新的送達地址。

立此為據。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 )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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