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宅基地出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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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出租協議

空宅基地出租協議

租賃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一塊_________平方米空宅基地面積租賃給乙方堆料場地使用,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限:一定五年不變(至少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期屆滿後,甲乙雙方願繼續租賃的,可續租賃,但租賃期限暫不確定,租一年算一年,交一年,甲方不願續租的,可收回,乙方不願租賃的,可交回。

三、租金及繳費辦法:第一年租金為(1000元),第二年起至合同期內為2000元(五年內不變,甚至更長年限之內),繳費方式即可一年一交或三年一次交,由乙方自願選擇確定,甲方不要求乙方確定。

四、乙方應加強防火防範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徹底杜絕火災發生,由次引起的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和賠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租賃期滿且不續租後,乙方不能撤除所投資的四周圍牆,等甲方建房或出售時,甲方需要的可無償使用,不需要的可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如果甲方主客觀條件成熟建蓋新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享有優先滿足建蓋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的退還所收租金,並給予以賠償30%的違約金;乙方違約的按收取租金雙倍的30%給予賠償。

八、次協議(合同)不辦理公證,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且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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