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工傷鑑定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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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工傷鑑定部門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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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哪裏有做工傷鑑定

1、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到所在市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市直和臨港區所屬單位的工傷職工到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勞動能力鑑定科申請。

2、工傷職工接到鑑定查體通知後,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身體檢查必需的費用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查體。工傷職工到達鑑定現場時需向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原件,經核實無誤後,工傷職工領取勞動能力鑑定審批表後進入會場等候區等待查體。

3、鑑定查體專家對工傷職工進行現場體徵檢查,並記錄傷情描述,勞動能力鑑定專家組根據查體結果,依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準,形成鑑定結論。

4、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一式四份,用人單位、鑑定申請人和工傷經辦機構存檔各一份。

5、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雙方如無異議,可持鑑定結論等相關資料到所屬各市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可依據鑑定結論分別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申請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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