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書下來過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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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書下來過後的程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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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書多久能下來


(一)國家規定的傷殘鑑定時限為受理後60天作出傷殘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

(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性保險,由單位繳費參加,個人不用交錢的,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所有費用及賠償內容由單位承擔,對你不影響的。

1、單位承擔治療費用

2、負責工傷人員的工資,治療期間的工資為本人受傷前的原工資不變,單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按單位出差人員標準的70%支付

(三)傷殘鑑定結論得到後,根據傷殘等級對應的賠償標準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單位還需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工傷再就業補助金,這兩金按當地規定的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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