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醫院偽造傷情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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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醫院偽造傷情的情況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有的受害人為了得到更多的賠償,醫院為了私利,兩個合夥,由醫院偽造傷情,從而獲得賠償。這一類行為,在我國實踐中還是比較多的,那麼,交通事故醫院偽造傷情的情況有哪些?本站小編在下文為大家做一個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醫院偽造傷情的情況有哪些

1、出具假疾病診斷證明書:一是出具“有病”的證明,成了從事第二職業經商下海者的“通行證”,既可在外掙大錢,撈外塊,又保住了鐵飯碗所帶來的各種優惠待遇。將頭胎子女戴目殘疾、痴呆等帽子,達到生二胎的目的,成了破壞計劃生育的“遮雨傘”。犯罪後偽裝精神病,成了逃避法律制裁和取得保外就醫的護身符。二是出具“健康”證明,雖疾病纏身或患有某種傳染病,卻可以為自己升遷、招工、當兵等鋪平道路。三是任意提高或降低傷情等級,為交通事故、打架械鬥者索取經濟賠償或重判輕判對方增加籌碼。

2.偽造或篡改病歷:病歷在醫療糾紛處理,某些人身傷害,民、刑事案件訴訟中具有重要作用,如受害人損傷程度的輕重,是加害人是否承擔和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有意偽造或篡改病歷,改變傷情程度所出具的偽證,直接影響到法律上量刑的輕重,其已屬違法行為,可嚴重干擾司法機關的公正執法。

3.編寫假檢查結果:主要是醫技科室,如檢驗、病理、ct和x線拍片、b超等檢查,出具純屬虛偽的結果,為某種疾病的診斷成立或排除提供假依據。

4.提供假住院證明:病人辦理住院手續,根本沒住院。有的病人沒有住院但通過各種關係獲得住院證明。如保外應鋒,實際是在外繼續胡作非為,逃避牢獄之苦。

5.多開報銷票據:住院所花的醫藥經費在某種程度上講同傷情程度有內在的聯繫,所共費用越多,説明傷情越重,多開報銷票據,既可獲取高額賠償,又因自己傷情提高而重判對方。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儘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儘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於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4、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醫院偽造傷情的現象是十分惡劣的,具有要的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會使醫院的誠信大大降低,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受傷一方為了獲得高額賠償與醫院達成一致,騙取賠償費,應該對這類性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如果存在什麼問題,小編建議大家去本站網站諮詢或委託律師,他們的優質服務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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