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須報警的情況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交通事故必須報警的情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必須報警的情況有哪些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動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無論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是否有爭議都必須報警;在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如果雙方事故的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仍然應該報警。

二、交警怎麼處理交通事故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一)迅速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後,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二)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鑑定;

(三)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並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複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四)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無責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五)無責方離去,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做出處罰;

(六)交警部門對責任方出具有效憑證,責任方依據該憑證找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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