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舉報校車超載的情況?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5W

校車的安全是很多家長最關心的問題,因自己沒有時間去接孩子,所以希望學校能擔起責任,將學生安全送回家。但一些學校因種種原因,卻用校車接送超過規定數量的學生,導致很大的禍患。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舉報校車超載?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怎麼舉報校車超載的情況?

一、車輛超載處罰法規

按照相關規定,校車中巴車超載50%,司機扣6分罰款500元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二、校車超載或其他違法將從重處罰

校車未按規定配備安全設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將扣留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並從重處罰。校車載運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或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或停靠站點停靠的,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偽造或者出租、出借、出售校車標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標牌,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校車司機受暫扣6個月駕照或吊銷駕照處罰的,終身禁駕校車。

三、舉報方式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違反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1、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設立並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方便羣眾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2、學生遇到這種情況——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的,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或教師,由家長或教師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3、家長如若發現接送學生、幼兒車輛有違法違規現象可以撥打110或122進行舉報,也可以撥打當地運管機構的統一投訴電話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向當地的教育局進行投訴。 當地運管機構將會及時調查處理投訴事宜,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積極配合公安交管部門對超載行為進行處理。在舉報時最好能夠提供超載客車客運企業名稱,駕駛員姓名,車牌號等信息,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如果是學生,則要拒絕乘坐這樣的校車,並及時向老師或家長反映,家長等可以向運管機構或教育局舉報情況,堅決杜絕這種情況的再次發生。當然是路人或是其他,看到這種情況也要及時反映,共同制止這種行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