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超載的後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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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是提供給學生乘坐,供學生上學放學使用的。在實踐中,許多學校為了節約成本,即使校車超載也並未對此現象作出調整,導致校車發生事故的現象不斷增多。因此,我國刑法修正案九將校車超載的情況也寫入刑法,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校車超載的後果有哪些。

校車超載的後果有哪些?

一、校車超載的後果

校車超載有可能會構成危險駕駛罪。刑法修正案(九)關於從事校車業務嚴重超載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校車超載的危害

(1)學過物理的人都知道物體的慣性和質量有關。一旦校車超載,校車會因為慣性的增加而變得不易剎車和改變方向,這就會為校車行駛過程中埋下安全隱患,使得交通事故更容易發生。

(2)校車超載,對車本身和道路都有傷害。車會容易拋錨,道路會變得更加容易受損。

三、如何避免校車超載現象的發生?

(1)家長們要把交通安全的內容放入家庭教育之中,時刻提醒自己的孩子要注意交通安全。

(2)購買校車的時候要審批,檢查車輛是否合格。校方要避免使用黑車,承擔起安全監護責任,不用審批未通過、不合格的車輛;老師也要儘自己的責任,保護學生。

(3)校方僱傭駕駛員的時候要詳細檢查駕駛證的真實性,仔細辨認駕駛證是否是本人的,避免出現冒名頂替的狀況。

(4)交警要加強檢查力度和打擊力度。

(5)作為平常老百姓,我們也要幫助交警,一旦發現此現象,要立刻報警。

校車超載當事人有可能會構成危險駕駛罪。在實踐中,除了學校以外,家長對校車是否超載也要提高警惕,如果孩子乘坐的校車超載,對於孩子來説十分危險,有可能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同時,學校也應對此承擔法律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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