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5.78K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在交通事故的基礎之上產生的,因為結果造成了重大的傷害,所以我國刑法將這種行為定為犯罪。那大家知道我國對交通肇事罪是如何量刑處罰的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是什麼。

1,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起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下列九種情形的法定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交通肇事致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6)明知是安全裝置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有哪些 第2張

(9)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併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犯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6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對於那些具有上述九種情形的案件,在確定量刑起點時,就應當根據事故責任,事故後果的具體情況,結合當地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勢以及對同類案件的事故責任標準,宜就低以主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作為確定量刑起點的標準。確定具體案件的量刑起點時,同樣是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案件,負事故全部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情形;同樣是負事故全部責任的,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案件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致一人死亡的案件,略高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案件。也就是説,對於交通肇事造成同樣後果的案件,負事故全部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對事故負相同責任的,造成較為嚴重事故後果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造成相對不太嚴重事故後果的,但是,對於事故後果相近,事故責任相當的,量刑起點應當基本相同或者相近。

2,法定刑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

依照刑法第13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4條的規定,下列十一種情形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且肇事後逃逸;

(2)交通肇事致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且肇事後逃逸;

(3)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且肇事後逃逸;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肇事後逃逸;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一公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肇事後逃逸;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且肇事後逃逸;

(7)明智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且肇事後逃逸;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且肇事後逃逸;

(9)交通肇事致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10)交通肇事致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11)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有哪些 第3張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量刑中在對具有上述十一種情形的案件確定量刑起點時,應當根據事故責任,事故後果的具體情況,結合當地此類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勢以及對同類案件的量刑尺度確定。一般情況下,追究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某一法寶刑幅度的事故責任標準,宜就低以主要責任或者同等責任作為確定量刑起點的標準。確定具體案件的量刑起點時,對於事故後果相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案件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情形,負事故主要責任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情形;事故後果相近,事故責任相當的,量刑起點應當基本相同或者相近。

3,法定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

依照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因逃逸緻人死亡,處7年以上有期末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因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就是説,由於肇事人逃逸造成被害人得不到救助,從而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法定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

〈量刑指導意見〉規定,因逃逸緻一人死亡的,可以在7年至8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對因逃逸緻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量刑中,應當以事故後果一人死亡作為基本犯罪構成事實中的結果要素,在7年至8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體如何確定,應當根據事故責任,事故後果的具體情況,結合當地同類交通肇事犯罪的治安形勢以及量刑尺度確定。一筋骨情況下,事故後果相近,事故責任相當的,量刑起點應當基本相同或者相近;事故後果相同的案件,負事故責任大的量刑起點應當高於負事故責任相對較小的情形

在我國如果交通肇事罪逃逸導致對方死亡的是會被判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所以大家遭遇了交通事故以後要勇於的面對立即報警和搶救受傷人員,對於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點小編為大家列舉了三點,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對此有所瞭解,若還有以為的。歡迎具體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