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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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後最嚴重的情形就是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實踐中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的案件在實踐中屢見不鮮。那麼,對於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的案件應該怎麼處理,有什麼後果?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有什麼後果?

一、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有什麼後果

會終身吊銷駕駛執照。

司機還會根據《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賠償各地不一樣。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肇事逃逸後受害人死亡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其中: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户口(注意雖然死者是農村户口,但是長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標準計算相關費用),當地統計數據,被撫養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其實是對行為人極度不利的,小編提醒:在遇到相關交通肇事的情形時,首先要正確的學會處理,及時救助被害人,這樣才能夠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的處罰。關於交通肇事的其他法律問題你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在線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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