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牌號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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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沒有在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且持有有效的,並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提出申請:
(1)本市户籍人員;
(2)駐京部隊和現役武警;
(3)持有有效的非本市户籍人員;
(4)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員。
(5)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及港澳台人員。
針對第四條備註:
1、“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都有繳税記錄,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有斷年,補繳無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07年至2011年連續五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税。
2、“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指的是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