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沒簽合同辭退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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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沒簽合同辭退怎麼補償?

一、七年沒簽合同辭退怎麼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未按法律簽訂勞動合同,均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該怎麼辦

1、找公司協商

在跟公司發生糾紛之後,為節省時間和精力,最好還是和平地找對方協商。要是自己覺得困難的話,在協商的時候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跟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找人來調解

如果自己公司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還是不履行的,那麼,自己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去投訴反映

公司無理由情況下辭退員工,屬於違反勞動法律的規定,因此在經過上述途徑處理之後還不肯遵守法律規定的,現在自己最好是及時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

4、去勞動仲裁

要是按照上面的解決途徑,對方還是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自己現在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不支付經濟補償申請勞動仲裁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提交申請書: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三)、開庭審理:

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四、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已違反了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只要未按規定簽訂合同勞動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因此,對於七年沒簽合同辭退怎麼補償已經基本清楚,最多可以獲得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查看了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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