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退賠償金有訴訟期嗎?
一、員工辭退賠償金有訴訟期嗎?
民法典規定,因支付違約金產生糾紛的,向法院起訴有訴訟時效限制,而向法院起訴的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勞動法辭退賠償情況有哪些
1、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2、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僱員工的條件和程序都相對簡單,只要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一經證實後,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既無須提前通知,也不必給予經濟補償。
違反法律的行為可以提起訴訟,提起訴訟存在於一定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訴訟期,如果違反勞動合同的規定,也是需要進行賠償的,如果賠償金的內容不符合規定,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