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直接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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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直接辭退嗎

一、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直接辭退嗎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一般不需要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因為勞動合同到期時勞動關係已經終止,不需要辭退。如果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此期間不可以辭退員工。

謂勞動合同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滅,即勞動關係由於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終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原有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但是,勞動合同終止,原有的權利義務不再存在,並不是説勞動合同終止之前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而是説合同終止之後,雙方不再執行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如用人單位在合同終止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合同終止後勞動者仍可依法請求法律救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二、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能辭退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原則上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辭退,除非該員工有重大過失或協商一致等情形。另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還特別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也就是説,在女員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員工,即使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到期,也不得以此為由辭退員工或降低員工基本工資,原勞動合同應順延至員工哺乳期結束。

女職工的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受法律特殊保護,在沒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要求你主動離職,你完全可以拒絕。如果你答應了用人單位的要求,並同意主動離職,那麼就無法再主張相應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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