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一年半被辭退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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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工作一年半被辭退怎麼補償?

員工工作一年半被辭退怎麼補償?

工作一年半被非法辭退的員工應該按照自己的工齡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一年半的工齡,理論上公司應該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這兩個月的工資按照被非法辭退前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跟公司所要賠償金的方法包括協商,仲裁和訴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不能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辭退員工,必須具備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義務或者另外支付給員工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費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辭退員工: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日常生活中,多數用人單位不會沒有任何原因就去辭退員工的,因此,被辭退的這些員工在跟公司所要賠償金之前,先要確認一下公司單方面終止勞動關係的真實原因。因為法律上規定了幾種,類似於因職工自身過錯被辭退的,不管工齡有多長也不能要求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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