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人50歲可否終止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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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50歲可否終止勞動關係?

女性年滿50歲,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一)規定, 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該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

超50歲的女職工如果屬於工人性質,勞動者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應當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

超50歲的女職工如果屬於幹部性質,勞動者不超過55週歲的可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超過55週歲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主體要求,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1、機關幹部——黨政機關、羣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五週歲

2、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羣眾團體工人

2.1男年滿六十週歲,女年滿五十週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2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週歲,女年滿四十五週歲

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之間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確實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受到法律保護。

用人單位自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應當依法按時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剋扣員工工資。如果不按時支付,可能會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並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首先,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其次,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勞動者同法對於違反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金的數額並沒有具體規定,這説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約定,但是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也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公平原則。

涉及到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齡,首先勞動合同只能在年滿16歲之後才能夠進行簽署,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話,也不能夠進行簽署勞動合同,但是可以進行簽署勞務合同,通過勞務合同的內容來對僱傭者進行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相應的報酬的話,可以直接向法院所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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