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日加班值班工資怎麼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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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日加班值班工資怎麼計算的?

一、週六日加班值班工資怎麼計算的

1、星期六日加班應該按照平時工資的2倍進行計算。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時數乘以2倍。

2、國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法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係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三、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除此之外的勞動爭議案件,仍然適用民事訴訟的基本舉證原則,也即“誰主張、誰舉證”。

部分勞動者錯誤地理解了法律的規定,以為在追索加班費案件中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不存在加班情形,否則亦應被認定為加班。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因為這種認識而提起的訴訟也是無法獲得法院支持的。勞動者在此類案件中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加班的基礎事實,否則將面臨敗訴風險。

加班必須要支付加班費,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是會按不同的情形來計算,工作日加班按150%支付,體息日加班會按200%支付,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加班會按300%支付;用人單位在要求加班時還需要獲得勞動者的同意,只要雙方沒有任何的異議才會達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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