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六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工作六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一、工作六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工作六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是按照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來賠償的。未籤勞動合同六年需要向員工賠償月工資的兩倍。

首先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其次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説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2、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3、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違反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在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就必須首先經過勞動仲裁,然後再經過勞動訴訟,但同時勞動者是需要提交證據材料的,比如説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需要提交證據材料,證明雙方之間確實存在勞動關係,這樣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判決。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