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輕微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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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輕微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交通輕微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1、互看證件。

當發生雙方的輕微交通事故時,應該首先互看證件,即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如遇到證件不全的,應該立即報警等待處理。沒帶駕駛證就是無證駕駛,這時不能輕易離開現場。

2、拍照取證。

在車輛出現碰撞後,要及時用手機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攝車牌號碼,這很重要。此外,如果你夠細心還應該拍下車輛識別代碼,更保險一些。

3、看車輛保險標誌。

正常的車輛都有保險標誌的,包括交強險標誌、環保標誌等,一定要在前擋風玻璃上看一眼,這樣比較保險。一旦碰到沒有各種保險標誌的,就要注意了,不能隨便挪動車輛。

4、繁忙路段要儘快撤離。

如果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應該儘快完成上述簡單檢查後把車輛轉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然後再進行下一步處理。

5、走快速理賠。

如果不想耽誤時間,發生事故損失在2000元以下,事故責任明確,那就走快速理賠程序,即不用等保險公司來看現場,因為你已經拍照了,這樣報案後約時間去定損就行了。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保險公司理賠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報案

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投保人應儘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二)勘驗

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先搶救傷者,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鑑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鑑定,然後做出認定書。

(三)辦理理賠手續

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四)簽字

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並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後,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鑑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並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後,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並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所以,在輕微交通事故當中關鍵就是看雙方對引發交通事故的責任有沒有存在着爭議,如果沒有爭議,這種交通事故不必報警。而且,在拍照取證之後為了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狀況,雙方必須要把車輛移到其他地方,然後再協商賠償的事宜,處理交通事故時還是應該有相對理智、冷靜的心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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