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門怎樣處理交通事故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交警部門怎樣處理交通事故呢?

? 交通事故時有發生,那麼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大家清楚嗎?新規則要求交警處理交通事故首先設定警戒區域,然後救治傷員。為避免二次事故在實際執法中警戒與救治傷員同時進行,最後再查找事故造成原因以及控制肇事者。

一、交管部門怎麼處理交通事故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當立即進行下列工作:

(一)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誌,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維護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誌,避免發生交通堵塞。

(二)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三)指揮勘查、救護等車輛停放在便於搶救和勘查的位置,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在交警對事故現場的處置上,原來的程序是首先組織搶救傷員,第二步是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新規則相反,要求先設警戒區,第二步再組織搶救傷員。在步驟上作出調整,意在避免因圍觀、現場混亂等因素髮生二次事故,減少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而目前在實際執法中,交警其實是警戒和救治傷員同步進行。

二、輕微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法一併處罰。

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並共同簽名。損害賠償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繫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內容。在輕微事故的自行協商處理上,原來的程序是當事人在現場先寫協議書或文字記錄並共同簽名,然後撤離現場。要求對現場拍照或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後立即撤離現場,然後再進行協商。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撤離現場後,直接前往理賠中心處理。這種程序上的顛倒,目的是為儘快恢復交通。

以上就是對交管部門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以及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詳情請諮詢本站,將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服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