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工傷的認定辦法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交通事故中工傷的認定辦法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中工傷的認定辦法是什麼?

關於“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被認為是工傷,在認定應考慮至少四個要素:

1、目的,即以上下班為目的,職工從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動。

2、時間,即上下班時間是否合理。

3、空間,即在上下班途中以合理的路線返回工作地點以及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所。

4、責任,“非本人主要責任”,這個重點是易於忽視,傷者在交通事故中可能會承擔的責任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等情形,責任劃分由交警部門依照法定程序以《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形式”。只有當交通事故中的不承擔事故責任或者負事故的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可以認定工傷。

二、發生交通事故構成工傷應該怎麼賠償呢?

應支付醫療、喪葬、護理、殘障設備、誤工工資損失等交通事故賠償。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損失的工資等同於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預先支付有關費用的,從職工或其親屬在收到交通事故賠償金後予以償還

因交通事故的逃逸或其他原因,受傷的員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單位還要支付其餘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待遇。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金,職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三、工傷和交通事故誰先賠?

請求工傷保險待遇和人身損害賠償,法院通常根據優先適用工傷保險的原則作出判決。由於交通事故而導致的工傷事故在賠償責任上屬於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根據《最高法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受害方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獲得雙重賠償。

綜上所述,職工在上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如要評定工傷,需要滿足條件,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在對方、上下班路線合理,時間合理等。一般而言,需要等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出具認定書後,才能做下一步的工傷認定。如評上工傷,除了拿到工傷賠償,職工還可以向事故責任方索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