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一點是交通事故嗎?
一、撞傷一點是交通事故嗎?
算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車輛的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員以及其他在道上進行與交通有關的活動的人員,因反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原則有以下三點: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犯道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二、事故的處理程序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併解決。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願意進行賠償調解。願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願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交通事故一般都是有認定依據的,而且指明是屬於在道路上發生的才能按交通事故來進行處理,不管傷者的情況嚴不嚴重,都需要讓交警部門來進行查看了現場之後再來進行決定怎麼賠償,這才算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