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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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怎麼辦?

出了事故,當事人應及時報案。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勘驗現場,查明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後,根據雙方的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認定事故的責任,並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當事人認為責任認定不合理,對此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此為終局決定。

公安機關對責任認定後,將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事實、事故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

當事人對處罰不服,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後的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將在接到複議申請書後30日內做出複議決定。如果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仍然不服,可在接到複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般雙方當事人都願意自行協商解決爭議,有時也在交警的主持下進行調解,最終使雙方在賠償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但如果交通事故中車輛損壞比較嚴重或有人員傷亡,賠償問題就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提起訴訟也就在所難免。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應注意哪些?

1、不要隨便籤署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發生交通事故後,有的當事人不瞭解案件審理程序,擔心打官司麻煩,時間長,為了息事寧人,與肇事方了簽訂賠償協議。

2、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治療發生交通事故後,特別是受害人被送到醫院後,因肇事者不願支付醫療費,受害人家屬延誤治療,以等待肇事者支付醫療費再治療。對於這種情況,建議家屬及時治療,先行墊付醫療費,事後及時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掌握對方信息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掌握對方信息(包括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等信息,對於外地車輛,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保障權利能力得到主張,判決能夠得到履行。

4、理賠中不要將任何原件交給對方對於事故發生後,在和對方協商的過程中,尤其是對方要向保險公司理賠時,切勿將有關醫療憑證及診斷時醫院拍攝的片子,交警部門的認定書的原件交給對方。

5、切勿自行委託傷殘鑑定對於有骨折或重大傷害的當事人,切勿自行委託傷殘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6、出院前委託律師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醫院治療時,可以適當瞭解一下交通事故賠償的相關問題,提前準備證據材料。如果決定聘請律師,最好能在出院前和律師建立聯繫,在律師的指導下辦理出院等手續。如果出院手續辦理有問題,後期的賠償就會少很多,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

對於交通事故的具體處理情況,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交通事故發生原因而定,涉及到交通意外導致的事故,是需要根據責任認定的具體情況來地判決處理,但涉及到因違法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還需要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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