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交通事故未結案能年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8W

人傷交通事故未結案能年檢嗎

一、人傷交通事故未結案能年檢嗎?

交通事故未結案,肇事車輛年檢不能通過,但是交警的交通事故結案標準是事故認定書下達並生效。後期賠償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交通事故案件結案範疇。

1、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複核以一次為限。

二、交通事故未處理年檢的情況:

1、車輛發生事故後車輛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間是不能去年檢的,必須等車輛鑑定完畢後,交警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並放行了車輛,但事故還沒有結案,這樣的車輛維修好了以後就可以正常年檢的。

2、車輛在扣押期間錯過年檢時間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證明,拿着證明去年檢也不罰款和扣分的,否則錯過年檢時間是要罰款200元扣3分的。

3、事故中無責一方的車輛,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檢。和事故是否處理完畢沒有因果關係。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公佈《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規定,申領檢驗標誌前,車主應將該車交通違法記錄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但如果在此期間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仍應按原規定的週期進行檢驗。

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併解決。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願意進行賠償調解。願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願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合上面所説的,處理交通事故對於肇事方來説是特別重要的,而且在發生了事故之後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合法的處理,承擔起所有的責任,這樣執法人員才能儘快的進行銷案,對於要年檢的車輛才能通過,從而合法的可以上路行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