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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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需要賠償嗎?

我們在購買車輛之後,都會購買車輛保險,而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規定必須購買的險種,用以保證日後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他人人身以及財產發生損害時,受害人可以得到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的賠付。但並不是發生了人身財產損害保險公司就會予以賠償,保險公司有免責不賠範圍。那當事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需要賠償嗎?

當事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還需要賠償嗎?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責任明確,沒有人員傷亡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如果責任有異議或者有人員傷亡的就需要撥打報警電話,等待交警到達現場對於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事人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認定的責任來承擔賠償義務。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生活中有很多人為了獲得賠償而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這會不會導致保險公司不賠償?

我國法律規定了,如果機動車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那麼肇事方是沒有責任的,保險公司也就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駕駛員一方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導致他人人身財產發生損害的,當事人提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請求的,保險公司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交強險的被保險人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説無論被保險人是否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都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隻承擔人身損害賠償,對於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是不承擔的。被保險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責任份額內墊付的搶救費用是可以向翟害人進行追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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