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醉駕開庭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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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駕開庭是怎麼樣的?

一、北京醉駕開庭是怎麼樣的?

北京醉駕開庭是進行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階段,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訴訟法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按照我們的經驗,刑事案件開庭後,20日左右就會宣判。最長不會超過2個半月。

公安部方面透露,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後,公安部門對經核實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根據公安部的統計,全國各地已有646件案件偵查終結並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佔案件總數32%。公安部方面稱,由於“醉駕入刑”提高了違法者的違法成本,也加重了違法者逃避處罰的心理,一些“醉”司機為逃避檢查駕車衝闖執勤卡點,傷害正在執行任務的民警。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阻礙民警執法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醉酒駕駛行為一旦發現的話,跟全國各個地方的處理程序都是一樣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移送給檢察院,最後在法院進行開庭審理,至於開庭之後的具體狀況,也是應當遵循一個基本程序,也就是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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