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已經遞交到法制科後面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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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已經遞交到法制科後面的程序是什麼?

一、醉駕已經遞交到法制科後面的程序是什麼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交警隊已經辦理了取保候審,到法制科一般也不會被批捕,如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一般判處拘役六個月以下。偵查是刑事訴訟的一個基本的、獨立的訴訟階段,是公訴案件的必經程序。公訴案件只有經過偵查,才能決定是否進行起訴和審判。因此,《刑事訴訟法》第115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偵查的目的是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偵查工作的任務,就是依照法定程序發現和收集有關案件的各種證據,查明犯罪事實,查獲和確定犯罪嫌疑人,並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防止現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從而保證刑事追訴的有效進行。

二、公安局法制科職責是什麼

1、對局發規範性文件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規範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2、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案件。

3、審核呈報犯罪少年收容教養案件。

4、審核本局在辦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決定,審核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使用,沒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

5、辦理本局管轄的複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證工作。

6、對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公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複查,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領導批准後執行。

7、組織開展對科(股)、所、隊執法質量的季度考核,負責對執法民警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8、負責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綜上所述,醉駕不是普通的交通違章,而是構成犯罪。交警做好行政處罰後,公安機關繼續接手案件,如果案件到法制科,説明還在繼續偵查,法制科負責判定醉駕證據,決定是否移送給檢察院。之後檢察院發起公訴的,法院根據醉駕案件事實定罪量刑。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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