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離婚房產證上減配偶名字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5W

離婚後對於婚姻中買到的房子自然需要進行分配,劃分為一方的財產,具體歸哪一方需要根據雙方的離婚協議或是法院判決來確定。如果房產證上就是寫的這一方的名字就很簡單,無需再過户,但如果房產證上原先寫了夫妻兩個人名字的就會複雜一些,那麼,可以在離婚房產證上減配偶名字嗎?

可以在離婚房產證上減配偶名字嗎?

離婚房產證減配偶名字是可以的,房產證減掉一個人的名字屬於變更登記,下面是離婚房屋過户手續辦理流程:

一、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

1、憑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

2、《離婚證》;

3、雙方《身份證》;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步驟:

1、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

2、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

二、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後《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仲裁(判決)》、《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三、離婚房屋過户手續費:

税類:1、契税按產價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產價萬分之五。

費類:1、登記費80。00元;2、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3、工本費20。00元

四、對於離婚房產過户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

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税費。

離婚房產變更只需帶好離婚協議、身份證、房產證等資料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即可,但在時間上是有限制的,因此要及時辦理過户,按正常流程,一般一個星期左右就能夠完成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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