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交房一年後沒房產證一樣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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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開發商都會代為辦理房產證,但其實這也是作為開發商的一種義務,畢竟只有購房者實際拿到了房產證之後,那麼才算交易真正的完成。那要是承諾交付一年就可以拿到房產證,而實際交房一年後沒房產證一樣賠償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實際交房一年後沒房產證一樣賠償嗎

一、交房一年沒房產證一樣賠償嗎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如果因為開發商延遲報送資料致使購房者不能拿到房產證,是否可以索賠主要是看雙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如何約定。如果合同內容約定了: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多少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雙方約定得非常明確,而且事實也清楚地表明開發商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資料,違約行為顯而易見。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而導致購房者不能按期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所以開發商理應向購房者支付違約金。這個問題的關鍵就是到底是開發商延遲報送還是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延遲辦理。購房者不要僅僅聽信開發商的解釋,應該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及時到有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查詢,如果本人不便辦理,也可聘請律師進行調查,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怎麼辦理商品房房產證

第一步: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即完成大產權購房合同中應對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時限加以約定,尤其是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的最後期限以及辦理完畢後的及時通知義務等,明確不及時辦理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二步:到管理部門領取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查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辦兩個證,有可能要跑兩個部門,領兩份不同的申請表。

第三步:拿測繪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產權證上標註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第四步:填寫表格、蓋章、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領取哪些文件,一次領齊全,免去奔波之苦。

第五步: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税無論是小區收取還是由銀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產權證的辦理。

第六步:提交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蓋章的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測繪圖、房屋登記表、分户平面圖兩份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契税完税或減免税憑證購房人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不同地方的具體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詢問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並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產權證。

第七步:按照規定時間領取產權證,繳納印花税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等仔細核對產權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

第八步:辦理抵押登記有些貸款銀行允許自己辦理產權證並且不扣押產權證,只需辦理抵押登記即可。這種情況下,辦理手續需要提交的文件通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共有權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國有土地使用證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人、抵押權人簽署的房屋出租情況説明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的,提交金融許可證、營業執照通常這個手續可以與領取產權證同時辦理,可以提前準備好相關文件。不同地方的具體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詢問清楚。

第九步:將產權證交給銀行扣押如果貸款合同約定,需要將產權證交給貸款銀行扣押。按理講,辦了第八步就可以不用再把產權證交給銀行扣押了,但是有些銀行不放心,往往還要扣押購房合同正本,以求“三保險”。

若開發商在之前購房的時候明確承諾過在交付房屋之後的一年就可以代為辦理下來房產證的話,則一年約定期限屆滿之後不能拿到房產證的,則此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索賠,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因此造成了購房者的損失,還要賠償這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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