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需要帶離婚協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辦理房產證需要帶離婚協議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無房產證明需要帶什麼材料

1、無房證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縣級或者區級開具。本市户籍居民開具無房證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辦事大廳開具。無房證明證明的明顯是沒有房屋,在開具無房證明直接去房管局開具即可,而在農村開具無房證明須村委會、鄉鎮政府等出具證明,然後到縣房管局辦事大廳蓋章或者換取新的憑證。

2、本地户籍家庭要辦理無房證明相對簡單。出具個人無房產證明,不需要介紹函。在開無房證明,需帶上身份證,户口本,婚姻證明(如是提供結婚證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分別查詢兩人名下的房產,如是一個人去必須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或離婚證)。也可以委託他人查詢。

3、受託人應當出具載明查詢事項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境外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委託資料是外文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4、需要攜帶的手續要根據您需要出具證明的單位要求來確定,如果對方單位只要求開具您個人的無房證明,那麼只需要您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場辦理。如果需要出具您夫妻或者全家的無房證明那麼就需要夫妻雙方的一人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到場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