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買房購房者應帶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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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買房購房者應帶證件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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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應如何買房才好


第一步驗證:買房前應該多方瞭解開放商實力及信譽,確認開發商開發主體資格,確認所銷售樓盤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和銷售許可證(預售許可證)。除此之外,對證書的內容還應注意,所購商品房是否在《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允許銷售的範圍內,並且要具體到樓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中是否註明為“出讓”不是“劃撥”。所購房屋是否是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中標明的土地上所建。所購房屋是否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所載明可以開發的房屋。查看五證後一定要看原件,或者您可以記錄“五證”的編號,再到當地房管部門查詢是否有登記。

第二步慎籤合同:驗證得以確認才可以考慮是否簽訂購房協議或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認購協議書》時需要理性,應認真審查《協議書》條款內容。如果消費者在簽訂《協議書》時並沒有看到合同文本,就應該拒絕簽字。有條件者可請專業人士或律師陪同審閲合同後再行簽約,將購房風險降到最低。

最後,第三步才能按合同付款,以防開發商套住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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