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拆遷欠我補償款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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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拆遷欠我補償款不還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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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履行拆遷補償合同怎麼辦

房屋拆遷活動中,徵收主體是縣級或以上人民政府,開發商作為用地單位受縣級以上政府委託可以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被拆遷人與開發商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開發商不按照協議約定履行,通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處理:1、向委託機關市、縣人民政府或房屋徵收部門提出申請,要求督促或者組織協調開發商履行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事宜;2、補償協議訂立後,開發商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過審理做出判決後,如果開發商在判決規定期限內不履行,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好了,關於這個問題就為大家解答到這裏。瞭解更多信息,請搜索律師365諮詢張瑞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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