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房產財產分割公證書有什麼法律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放棄房產財產分割公證書有什麼法律規定

一、放棄房產財產分割公證書有什麼法律規定

放棄房產財產分割公證書的法律規定有以下幾點

(一)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二)申請辦理時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

2、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

3、公證書自願放棄財產分割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

4、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須在公證機關公證員面前當場書寫並簽名)。

二、財產分割產生糾紛,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法院會對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婚姻法》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三、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很多離婚都是夫妻雙方感情出現問題造成的。感情破裂後雙方最好的選擇就是離婚,離婚就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如果一方選擇放棄房產財產分割,根據法律規定,需要提交有關材料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發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