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共財產公證書多久可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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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公共財產公證書多久可以出來

夫妻公共財產公證書多久可以出來

即時生效,所有公證只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簽字就產生法律效力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離婚時財產分割有約定的從約定

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需要滿足的條件:

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夫妻雙方。

2、夫妻雙方必須是真實自願進行共同財產公證。

3、夫妻雙方親自辦理公證,不得有他人代為辦理。

滿足以上條件後,夫妻雙方可以去所在地區的公證部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手續,確定協議的效力。

二、辦理夫妻共同財產公證的程序:

1、攜帶個人的身份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協議書上簽名。當事人可於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

公證書有效期相關知識:

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為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户,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法律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產贈與後應儘快辦理過户手續)。

綜上所述,夫妻公共財產公證書在申請之後馬上就可以辦理出來,在夫妻離婚的時候會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平均分割,而除了對離婚財產進行分割以外,離婚雙方還應當對子女撫養權進行確定,就撫養費等支付問題協商並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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