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應該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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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應該如何分?

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應該如何分?

此種情況,夫妻一方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將房屋產權判歸登記方,相應剩餘貸款由登記方自行償還,同時對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對應的財產增值給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何為合理補償,實踐中,很多法院對補償按以下公式計算:房屋現值÷購買房屋總支付款(首付+按揭貸款本金總額+貸款利息總額)×共同還貸總額(包括本金和利息)÷2。比如:婚前購房時房屋總價為100萬,首付30萬,向銀行貸款70萬,婚後共同還貸約30萬,離婚時,房屋市場價為200萬,那麼補償計算公式為:200÷(30+70)×30÷2=30萬。

夫妻共同財產權利義務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為此,《民法典》第1062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處理權平等

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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