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財產分配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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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租房財產分配協議是否有效?
公租房財產分配協議是無效的,因為公租房是公有財產,不是個人財產,當事人無權分割公租房。財產分配協議有以下情形都是無效的: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協議,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首先應該有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離婚而分割財產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離婚後,未成年人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如何給付,給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時間及方式等。
4、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於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
三、財產分配協議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假如所謂的財產分配協議就是專門分割公租房的,整份協議都是無效的,除了公租房以外,財產分配協議中還有其他財產的分配條款,其他財產的分配條款符合法律規定的話,財產分割協議屬於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