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財產分割不全是否可以起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不全是否可以起訴?

一、離婚協議財產分割不全是否可以起訴?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不全是可以起訴的, 離婚協議不屬於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訴訟後,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後,憑此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因此,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在當代社會離婚協議當中所規定的一些財產方面的問題的話,一定要非常的準確和全面,比如説房子還有一些其他的夫妻共同財產都需要分割,如果有一個價值比較大的沒有分割的話,日後還可以到法院訴訟分割。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