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後,財產分割不公平,可以起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協議中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內容,從發給離婚證後就生效了。登記離婚的法律後果已經確立瞭解除夫妻間的身份關係。對方反悔,反悔無效。但針對財產權的爭議,當事人可以依靠起訴來維權。即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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