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麼查共同財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一、起訴離婚怎麼查共同財產?

起訴離婚怎麼查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私下進行調查,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摺、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調查的,可以請法院調查取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總的來説,如何查夫妻共同財產的這個問題並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因為在司法實踐中,每個家庭狀況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有些夫妻的收入特別簡單,就是雙方的工資,但有些夫妻可能有知識產權收益,也有生產投資的收益,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也比較廣,所以在調查取證問題上不能一概而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