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財產分割税怎麼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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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財產分割税怎麼收費?

婚姻是大家嚮往的幸福生活,可是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是美滿的,很多人不但走不到最後,在離婚的時候還成了冤家,在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互不相讓,尤其是房屋的問題。在房屋分割完後需要繳納税費嗎?下面讓我們具體的瞭解一下。

1、房產分割時情況:一是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二是雙方各擁有一部分;三是房屋歸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額得到補償。如果原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離婚後的持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手續。如果原產權所有人不是離婚後的持有人,則需要產權變更,變更時主要涉及一些税費的界定。

①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徵個人所得税。如果各擁有一部分,分割時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税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②如果一方擁有房屋所有權,另一方得到補償,對得到補償的一方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國税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二)項:“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税率繳納個人所得税;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税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第(三)項: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税。

從這個文件分析,對於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轉讓的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税。

2、夫妻離婚房產過户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加收額外收費。

離婚時,房產的問題時非常的關鍵的,同時也是非常的麻煩的,它不像實際數額財產一樣,除了分割的時候情況複雜,分割完之後的手續也是比較的複雜的,上面文章內容也做了具體的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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