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所購房屋增值部分財產分割怎麼盡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婚後所購房屋增值部分財產分割怎麼盡行?

一、婚後所購房屋增值部分財產分割怎麼進行?

1、購房時,一方未對房子有任何貢獻的,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麼分?

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但是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購房時,一方對房子有出資的,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麼分割?

雖然有些時候對於房屋本身,在離婚的情況下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但房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可能存在增值的情況。很多時候,對於婚內增值的部分,其實另一方是有權要求分割的。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説,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二、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及歸屬沒有辦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時怎麼處理?

1. 夫妻雙方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權並且都同意通過競價取得的,法院應當准許。

2.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想要房屋的所有權的,通常需要先由專門的房屋評估機構對房屋作出價值評估,這個時候就要參考市場價格來評估了,實際獲取房屋的所有權的一方要給予另一方相同價值的金錢補償。也就是我們常説的折價補償。

3. 當然,現實中也有可能出現夫妻雙方均都不想要房屋的,此時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將房屋進行拍賣,之後可以對拍賣房屋的錢進行分割財產處理。

應當注意的是,在司法實務中,如果房屋的所有權或者房屋的完全所有權在離婚的時候還沒有歸屬於夫妻一方或者是雙方的,並且對房屋的歸屬,財產的分割,還有爭議,不能達成統一意見時,法院就不能夠對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裁決,只能根據實際情況判給當事人的某一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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