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放在一起好還是分開好?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夫妻財產放在一起好還是分開好?

一、夫妻財產放在一起好還是分開好?

夫妻財產放在一起好還是分開好的界定應當由夫妻雙方協商來解決,需要明確的是,在法律的界定上,不管放在一起還是沒有放在一起,除了有特別説明或者證明是某一方財產的,其它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還包括紅包、津貼、房補、互助金等不同名義出現的收入,這些均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

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以下幾方面:

(1)工資、獎金,還包括紅包、津貼、房補、互助金等不同名義出現的收入,這些均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包含勞動收入,資本收益如股票債券收入、股份、股權等。

(3)知識產權的收益,僅指基於知識產權而獲得財產權即經濟利益,而不包括知識產權的人身權如署名權等等。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這裏説的繼承的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贈予所得的財產,必須是取得了所有權的財產,比如登記。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實際取得財產權的,贈予合同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贈予財產,不是夫妻財產。

三、哪些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非夫妻共同財產是相對於夫妻共同財產而言的。一般而言,下列財產均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非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予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但是,在實踐中,應該從嚴掌握,對於不是用於個人生活,而是用於價值收藏等價值較大的財產,就不能僅僅因為財產本身的男、女款式而認定為特有財產,如女方收藏的高價值女式鑽戒等。

夫妻財產放不放在一起,取決於夫妻雙方的信任程度和對生活的理解水平,如果雙方覺得放在一起比較好過日子,就無所謂,相反如果信任度不高,怕自己吃虧了就不能放在一起,避免出現消費糾紛而導致感情破裂。所以,應當因人而異,在法律上並沒有哪種更好的説法,都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