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一、家庭共同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家庭共同財產協議書
立約人:
男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女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見證人:
高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男)與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裏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着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該約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違反法律的規定,而且具備法定的形式)。
2、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係的存續而發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後財產由夫妻協商,協商不成,原則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須優先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存續其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下,如一方因為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義務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要求補償,另一方也應當予以補償。
(4)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 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關於家庭財產進行分割的話,多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可。當然大多數的人員還是會採取簽訂協議,這樣的話對雙方當事人來説都是一種比較特殊的保障,而且有了協議之後,大家都會按照協議當中的內容來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