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轉移財產離婚財產重新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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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轉移財產離婚財產重新分割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轉移財產離婚財產重新分割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轉移財產的離婚後可以請求重新分割財產,離婚後要求分割財產有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存續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轉移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二、離婚財產分割是怎麼規定的?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離婚後請求重新分割財產應該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其實不管是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轉移財產,還是離婚協議書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受到了脅迫,可以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顯失公平的,都能請求重新分割。除非離婚協議書中財產分割方案完全是雙方自願協商決定的,離婚後就不能隨便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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