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登記有父母的名字 - 離婚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現在的房價普遍較高,為保證能夠買得起房,很多家庭買房是由子女和父母共同出資,所以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時也會有父母的名字。一旦夫妻雙方決定離婚,那麼在分割共同房產時,將無法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

房產證上登記有父母的名字,離婚怎麼處理?

按規定,以下情形中的財產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或雙方的勞動所得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由此,其實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出資的,也將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過因為父母也參與了出資,並且產權登記上有名字,那麼將要作為家庭共有財產處理。

所以,在起訴離婚時,法院對該房產分割請求將不予審理,而是要求當事人現在先做析產處理,將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房產從中分割出來,接着在雙方進行分割。

並且,法院在審理離婚訴訟時,對未析產的房產分割請求,會做中止審理的決定。

最後,因為房屋產權登記的自由性,所以房產證上登記有父母的名字,或者夫妻興起直接登記了子女的名字等,那麼一旦離婚時無法協議解決,就可能會鬧到法院。不過,具體會怎麼分割產權,都必須得先確定屬於夫妻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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