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怎麼做才能不退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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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怎麼做才能不退彩禮?

一、沒領結婚證怎麼做才能不退彩禮?

如果那女雙方沒有按照正常程序辦理結婚登記的,男方提出想要回彩禮時,女方是應該退還這個彩禮的。不過怎麼退還需要看彩禮使用情況來看。如果女方收下這筆彩禮錢是用於給兩人結婚的房子裝修、置辦傢俱、家用電器等,那麼這筆錢是不需要全部歸還的。只需要退回購買這些結婚用品之後多餘的錢財。

不予返還彩禮的情況包括: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

二、哪些情況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此條規定所堅持的基本原則是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的。即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給付彩禮後,若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男方在婚前給付女方彩禮,其形式是一般贈與,實質上是以將來締結婚姻為目的、附條件的財物贈與。雙方既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雙方就沒有結婚,發生贈與的基礎關係就不存在,受贈人即負有返還贈與物的義務。所以在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一方應當返還。

綜上所述,在三種情況下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其中就包括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證。如果想不返還,女方應當舉證説明彩禮錢用於雙方結婚用品消費上,用於同居生活支出方面,這樣,由於花費目的是結婚,之後後期因為種種原因未結婚的,不用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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