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離婚彩禮還給不

來源:法律科普站 9.86K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
(一)給付彩禮後未登記結婚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二)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三)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半年離婚彩禮還給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