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應當注意哪些 - 協議離婚應該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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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應當注意哪些?協議離婚應該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現在離婚是我們都很常見的,但是離婚也是有兩種方式的,現在給大家介紹一下協議離婚吧,協議離婚需要注意什麼呢?其中協議離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也給大家介紹一下!

離婚協議上,協議離婚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協議內容應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和對子女撫養權,財產、債務、房產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意願一致上,如果任一方想挽回婚姻的話,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日起三十日內,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協議離婚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雙方是合法的夫妻關係,並且都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通常情況下,合法的婚姻關係是領結婚證的。由於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這一特殊要件,所以無法辦理約定離婚手續,這是生活中常見的同居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如果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期間關於身份關係和與子女、財產有關的爭議,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雙方都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意離婚。

離婚者身份關係的解除,只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才能獨立行使相應的權利。對於當事人的離婚,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予以解除,也就是説,精神病人,痴呆症患者,不適用約定離婚程序。

(3)同意離婚的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共同意願,離婚應是夫妻雙方真實而非虛假的意思表示,離婚的意願應是雙方自願的,必須是獨立做出的,不應由對方或第三方的欺詐、脅迫或重大誤解造成。

(4)當事各方就子女的撫養費、財產、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

例如,夫妻同意離婚,但不能就如何分割共同財產,或進行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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